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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来源:公考hub     

为缓解就业压力,加快解决我区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现招聘5名劳动保障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为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援助对象且毕业五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具有晋中市户籍并经认定就业困难的下列人员: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职位所需任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满为止。

2、报名地点:开发区管委会马路对面辰兴发展大楼侧门四楼303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一寸免冠红底彩照3张。

(3)报名人员需携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审批表、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由开发区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体检。按照报名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只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以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报名顺序顺延补齐。确定录用人员在开发区一楼大厅公示栏和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开发区人力资源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半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岗位工资按当年度山西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4年为1980元),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政府就业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五、录用人员管理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实行考勤制度,人力资源部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期间主动辞职、被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咨询与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开发区纪工办举报投诉。

举报电话:3368635

报名咨询电话:3366373

原标题:示范区晋中开发区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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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