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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来源:公考hub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xuchang.gov.cn/)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同时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和流程:

报名时间为8月5日9:00至8月9日17:00。

所有报考者均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系统《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点击阅读签署《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报名申请保存成功后,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报名不成功者,应于8月9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者需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系统初审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

考生须注意:系统初审结果不代表报考资格审查,仅为填报信息的完整性筛查,请考生在填写报名表前,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报考岗位条件,并通过签订《诚信承诺书》自我确认本人符合报考的各项条件。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人员将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如发现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自负。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即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8月10日9:00-11日17:00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3.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8月10日9:00-11日17: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系统初审通过的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法规)、形势与政策。笔试成绩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资格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和报名系统提交照片一致)并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至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下午17:30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面试,对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确定面试方式

①专业技术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报考者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加答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报考者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答辩:采取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者应聘专职辅导员的综合素质。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答辩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

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转正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的,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和学院相关规定,本人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缴纳违约金、赔偿学院经济损失等违约责任。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都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执行回避制度。

2.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进行监督。

七、其他事项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向报考者收取除体检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在校外设置任何报名咨询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事宜。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

原标题: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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