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广西

河池市宜州区参加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公告

来源:公考hub     

河池市宜州区参加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

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9.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空缺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2)。

10.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河池市宜州区2024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3.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0日(星期六)9:00—16:00(其中9:0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体育馆。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双选招聘会现场进行,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工作组在招聘会现场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口述)与试教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人选。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其他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应在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具体以《岗位表》为准),服务期限内不允许抽调、借调或调离。

4.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方式招聘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考生在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宜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3188029

河池市宜州区教育局:0778—3188260

原标题:河池市宜州区参加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36名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