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1名消防文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说明
(一)执勤车辆驾驶岗位10名;
(二)消防文员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统一分配;
(四)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须持有A1、A2或B2有效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驾龄,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88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之间;
(五)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其中:根据第四条中放宽年龄条件报名的,应满足规定的学历条件;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遵纪守法,本人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九)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含所属支队)在职政府专职消防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17时。报名网址为:“东城区政府网站(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专栏,查询浏览招聘信息。
四、工作时间及地点
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月休每月不低于8天或每季度休不低于24天。消防文员施行8小时工作制。
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由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分配至东城区辖区内各消防站工作。
五、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以及人身意外伤害和补充医疗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入职两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缴纳培训费2000元。
3.工作满一年后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4.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作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将根据个人工作年限及现实表现予以分级定档,确定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两个月(含1个月培训期。※注:培训期间全封闭、无假期),入职转正后年薪不低于9-14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
消防文员试用期1个月,入职转正后年薪不低于5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的“五险一金”)。应聘消防文员岗位人员不参加体技能考核和集中体检。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通道开通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8日17时,公告发布后7日为止。本次招聘工作统一实行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东城区政府网站(www.bjdch.gov.cn)面向全社会发布。报名邮箱为259392786@qq.com,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即为报名成功。
(二)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需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至联系人邮箱
应聘人员查看公告后,按要求上报报名信息,其中包括证件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图片。其中证件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必须为红、蓝、白单色,PNG、JPG或JPEG格式,大小100k-500k,像素358×441)。以上扫描件文件名改为应聘人员姓名,并以压缩文件包发至邮箱259392786@qq.com。
(三)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10-67189119-6620冯先生
联系人邮箱:259392786@qq.com
(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6:30)
七、报考流程及安排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心理测试、体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初审
本次招录主要为驾驶员岗位。需持有B2或以上驾驶证,主要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和维护工作。符合招录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原公安消防部队退伍军人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考虑;
2.全国各军兵种退伍军人且服役期间曾担任各类特种、特型车辆驾驶员优先考虑;
3.有大型客车货车教练、客车货车司机、汽修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4.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优先考虑。
(二)体技能测试
由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对进入体技能测试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待测试结果出具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应聘消防文员岗位的不参加体技能考核。
1.体技能测试由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体技能测试成绩为100分,测试科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2分钟俯卧撑。
2.技能测试主要考核报考执勤车辆驾驶岗位人员是否具备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能力。技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4.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需进行笔试考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对各种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
5.面试、心理测试、体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现场面试
1.针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通过了解报名人员入职动机、交流状态和身体协调性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2.面试工作由东城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体检结果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要求的合格条件,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名单。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由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成功入职后费用自理。
3.用人单位和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3个自然日申请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
5.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应聘消防文员人员需自行提供一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含心理测试)。
(五)政治审查
1.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2.以实际岗位和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
3.政审工作由东城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4.如有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照体检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成绩核算。执勤车辆驾驶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成绩×3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消防文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公示。综合成绩分岗位排名,结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分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他未入围的合格人员纳入待补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和待补聘人员名单在区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聘用。根据公示情况,按招聘单位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四)入职培训。由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一般为3个月。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3个月内退出的,从公示的待补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择优补聘。
九、补充提示
(一)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站支队负责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派遣公司和培训机构代招。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且未授权任何中介及个人有偿代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