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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24-08-01 10:23:41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书记员1名。

二、招用对象

根据工作内容需要,重庆市开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三、招用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勤奋踏实;

(三)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悉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6日上午9:00至12:00。

(二)报名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州区汉丰街道月潭街22-1号区人力社保局2楼),联系电话:023—52299591、52299201。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相应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报名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聘用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试岗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择优选用。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六、工资待遇

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开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

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