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6号)精神,经事业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初审、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等程序,拟给予2021-2023年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档次的姜辉等181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机关工勤人员)记功奖励。
现将拟记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8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
联系电话:0552-3125632。
附件:蚌埠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拟记功人员名单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请下载:蚌埠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含机关工勤)拟记功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