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根据县卫健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汀卫健〔2022〕205号)文件精神和长汀县卫健局〔2023〕24号党组会议纪要同意,结合我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需招聘。
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二)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长汀县现有在编工作人员;
2.根据福建省卫健委、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精神,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本(专)科毕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情形者不得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信息发布
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招聘方案)。
(二)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8月2日下午17:30。
2.报名地点: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办公室(康复大楼七楼)。联系人:胡女士,电话:0597-6588526。
3.报名方式:所有应聘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要求:
(1)考生要认真填写核对报名信息和职位信息,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书写失误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委托他人填写或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为考生本人报名,责任考生自行负责。
(2)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3)考生须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考生在应聘期间应随时关注医院发布的各项招聘有关信息。
5.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下载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一份(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纸打印);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3张。
(6)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临床实习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签订聘任合同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6.特别提示:
(1)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院办将报考人员资料整理汇总,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职位及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并签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如发现考生报考资格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考生有伪造、提供虚假信息、有意隐瞒事实等,以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8.报名结束公示: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后,将符合招聘人员名单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招聘办法
1.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时,采用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确定人选(具体面试方案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70分。
2.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时,采取笔试+面试的考核方式确定人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试卷总分100分):不分专业一律考福建省医院管理协会出版的2012年版《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医师分册基础理论中的《人体解剖学》《生理学》部分(其中:解剖学50分,生理学50分),从招聘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出题人员(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出现同一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以下顺序依次确定①取得执业资格证者②学历高者。若上述办法不能确定,再组织一场笔试或面试,报考者的名次排列按加试的笔试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4.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格检查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聘用岗位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该岗位考试人数参加体检。
(二)体检缺席者或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自愿放弃,不予聘用。凡在体检中心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政审考察
考察工作可采取谈话、查阅个人档案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查阅学籍档案、提供个人征信、有无违规违法情况;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定性分析,考察不计分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办法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健康长汀”微信公众号、“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由我院统一办理入职手续。
(三)在职报考者在拟录用办理相关手续前,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并无其他纠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为编制外人员,我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确定聘用关系,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及考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考务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及其他不能公开的信息。
(四)应试者进入考点后,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应试者进入面试室,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说出自己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如违反规定,当场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笔试、面试试题的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责任到人,按绝密件要求管理。
(六)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合格查处有关投诉或举报。
长汀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监督电话:
0597-6800361
长汀县涂坊中心卫生院行风办电话:
0597-6588526
附件:考生报名信息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