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直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保证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商洛市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商州区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竞聘实施办法》精神,决定为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城区共选聘教师139名,其中幼儿园15名、小学83名、初中41名。
选聘单位 |
选聘岗位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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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政治/道 法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科学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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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幼儿园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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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学 |
5 |
2 |
1 |
1 |
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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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小学 |
6 |
1 |
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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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小学 |
3 |
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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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小学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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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小学 |
15 |
7 |
3 |
2 |
3 |
2 |
2 |
1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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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小学 |
5 |
3 |
1 |
2 |
2 |
1 |
1 |
1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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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初级中学 |
5 |
5 |
4 |
3 |
2 |
3 |
3 |
1 |
3 |
5 |
1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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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九年 制学校 |
小学部 |
2 |
1 |
1 |
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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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部 |
1 |
3 |
2 |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商州区教育系统区直学校以外(不含思源实验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选聘条件
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身心健康、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不良行为。
1.幼儿园
①年龄在40周岁(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任教5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2018年(含)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③本人同意高职低聘。
2.小学
①年龄在48周岁(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任教5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2018年(含)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岗位只限本专业毕业学历,其余岗位原则上要与所报学科相一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所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③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④本人同意高职低聘。
3.初中
①年龄在48周岁(1976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任教5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2018年(含)以前招聘的特岗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具有与所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③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④本人同意高职低聘。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类服务期未满人员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24年8月31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通过商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步骤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商州区第二小学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批准的方式进行,实行报考者个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特殊情况除外)。报考人员在区政府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份,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及中心校公章);
(2)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4)本人参加工作时的正式录用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最高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注学校意见及公章);
(6)报考人员所需任教时间、任教经历、所教学科、班主任工作经历、近三年师德和年度考核等证明材料,需经中心校校长签名盖章后方可报名;
(7)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照2张。
5.资格审查
区教体局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选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6.开考比例及确定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对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达不到1:1的,取消该选聘岗位。
7.领取准考证
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2023年8月9日8:00—12:00在商州区第二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责任自负。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体检等程序的重要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考核相应学段学科教育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知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8:30—11:00
(二)奖励加分
凡被省、市、区(县)党委、政府(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奖励加分分别按省、市、区(县)级加6分、4分、2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奖励加分”计算总成绩。
(二)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的按照“教龄长者优先、第一学历高者优先、担任班主任工作时间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对象。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对拟作为聘用对象的教师名单在商州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提请区干部调动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聘结果而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选聘教师工作秩序,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914-2390670
监督电话:0914-239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