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商专业人员。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4名招商专业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
(3)具备《岗位一览表》中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
报考职位的学历和专业应与所需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及其专业名称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曾被开除公职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6)失信被执行人员。(7)现役军人。(8)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达才网(http://ks.12333gz.com/index.php?m=&c=index&a=index,下同)。
1.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8日09:00至8月2日12:00。2.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要求进行报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3.提交资料:报考人员登录达才网人才考试系统,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已经注册的可以直接登录报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个职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注册时用户名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真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表》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资料上传至达才网人才考试系统。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本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3个月内标准证件照),无照片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不作为符合资格条件的依据,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及后续程序中确定。
(三)确认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7月28日至8月2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笔试考务费50元。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考试包括笔试和半结构化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c50%面试成绩c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每个职位有效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3:1。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经报批同意,可适当调整为2:1。(1)笔试时间、地点。2024年8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初审通过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8月5日至10日上午8:00前登录达才网“准考证打印”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2)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才网公布。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通过手机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随时保持电话畅通。(1)参加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对应职位招聘名额,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资格复审。(2)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表》一份(贴上照片)、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3.面试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5分,视为不合格。
(五)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名额,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考生经考试、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七)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达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八)聘用1.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达州市金鼎鑫贸易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对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手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聘。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相关资料,取消聘用资格。3.应聘的社会在职人员若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受聘前仍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资料,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报考资格。(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党群工作部、经合局共同指导达州市金鼎鑫贸易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机关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岗位基本工资为3600元/月绩效考核。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咨询电话:0818-2833291(二)监督电话:0818-2833922(三)本公告由达州市金鼎鑫贸易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