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精神,结合漳浦县教师实际需求,拟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高中教师,方案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男性年龄18—57周岁(即在1967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女性年龄18—47周岁(即在1977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漳浦县绥安镇金浦大道新都广场10号楼D13#-14#),联系方式:0596-3838368;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报名点。具体材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1式2份;
②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4年7月3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4年7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1式2份;
③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2张;
④《2024年漳浦县招聘劳务派遣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双面打印并粘贴相片纸质材料一式2份;
⑤若委托亲属代为报名,还需携带报名者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漳浦县招聘劳务派遣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选聘:①参加2024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全省统一笔试人员;②退役军人;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④应届高校毕业生;⑤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应履行完整服务期限)。同时具备上述多个条件的,符合条件多者优先。
6.若同一教师岗位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成绩相同、优选条件相同,则由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再组织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报名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公示对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任教岗位,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各用人学校与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一个聘期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签订合同后,如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未办理入职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期满后视需要情况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七、薪酬待遇。
教师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待遇主要由基础报酬、岗级补贴、绩效奖励和社会保障等组成,个人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金、公积金。
八、其他事项
1.相关选聘信息将通过漳浦县教育局网站、漳州人才人事网、漳州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报名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惑,可向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0596-3838368)或漳浦县教育局人事股(0596-3103592)进行咨询。
2.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及聘用后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漳浦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