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50周岁;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学历:大专及以上;
4.资历与工作经历: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且可在医务室注册。
【岗位职责】
1.医务室日常门诊工作;
2.学校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3.校园卫生环境督查工作;
4.药品管理、医疗垃圾管理工作;
5.组织师生体检,做好体检档案管理;
6.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7.开展健康教育与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校园夜班值守和假期值班等工作;
9.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任职要求】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且可在医务室注册;
2.具有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能力;
3.责任心强,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中小学医疗保健事业;
4.能熟练运用WPS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思维清晰敏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6.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学校委派的各项任务;
7.有学校卫生相关工作经历者为佳。
【特别说明】
入职后须在学校医务室注册(内科或预防保健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2024年8月13日。
2.报名方式:发送应聘材料至电子邮箱:nsfzrs@vip.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材料包括:①《南师附中应聘人员情况表》(文后附件下载),表格中请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含学位)证书;④学历认证电子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各种荣誉证书和能够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其他材料;⑦近期生活照片一张,【②-⑥可用复印件】,以上材料恕不退还。
3.联系电话:025-83469020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初审:材料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此期间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资格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单位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招聘公告中要求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5.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7.面试采用专业测试(50%)+现场答辩(50%)的方式,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专业测试及现场答辩均采用百分制,各项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聘用
1.学校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各项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对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学校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委托南京金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将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5-83469020
监督电话:025-8346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