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凉州区城区学校(幼儿园)教师不足问题,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公开选调310名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及开考比例
(一)共选调专任教师310名。其中:
普通高中17名:语文2名、数学3名、物理6名、化学1名、英语1名、政治3名、体育1名。
初中119名:语文31名、数学30名、物理9名、化学2名、英语16名、政治5名、历史5名、地理4名、生物3名、音乐3名、体育9名、美术2名。
小学149名:语文64名、数学48名、英语10名、音乐12名、体育12名、美术2名、信息科技1名。
幼儿园25名。
(二)开考比例
每个学科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达到1.2∶1及以上,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按相应比例核减该学科选调名额。
三、选调对象
区属农村公办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不含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四、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者方可参加选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2.具有5年以上教龄(2019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引进人才须按协议约定服务期满后方能报考。
3.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中师(幼师)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普通高中岗位的必须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普通高中、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的,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专业不限。
6.武威第七中学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只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岗位。
7.2019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
8.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4.在各类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教育集团、中心学校、区直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于2024年8月2日8时至4日18时持《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期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蓝底,大小为100KB左右,分辨率为300dpi左右,保证照片清晰,并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到本人所在学校(幼儿园)报名,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幼儿园)将报名登记表、花名册(含电子版)、电子照片及证件复印件,于8月5日8时至18时报凉州区东关小学,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资料。
2.夫妻双方均在区属农村学校(幼儿园)工作的,或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夫妻双方工作单位证明;部队家属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次选调分学段、分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详见附件1《凉州区2024年公开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计划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定于8月6日8:00-18:00在凉州区发展街小学进行,由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笔试。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别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5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占20%。
2.笔试时间定于8月10日上午进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得分,即为应试人员总成绩。
加分项如下:
1.夫妻双方均为区属农村学校(幼儿园)教师,参加选调时加1分(夫妻双方均参加选调的各加1分)。
2.在区属农村学校(幼儿园)工作的部队家属,参加选调时加1分。
3.参加选调的教师配偶为工作单位驻地在凉州区非城郊乡镇(和平镇、金羊镇、金沙镇、发放镇、松树镇、高坝镇、中坝镇、柏树镇、清水镇等9个乡镇为城郊乡镇)教育系统以外公职人员的,参加选调时加1分。
4.在张义镇学校(幼儿园)工作,且工作满5年的教师加1分,满10年的加2分,满15年及以上的加3分。
以上1、2、3项与第4项累计加分。
(五)公布总成绩及名次
经凉州区2024年公开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按照报考学科,对参加选调人员的总成绩及名次在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公示。
(六)确定选调对象
由凉州区2024年公开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调计划、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选调对象,每个学科选调计划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选调对象,并对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所反映问题经查证有影响选调情形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缺选调名额按总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调人员工作分配
区教育局研究制定选调到城区任教的教师工作分配方案,并对确定的选调对象进行工作分配。
根据中共凉州区委办公室、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州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规定〉的通知》(凉办发〔2020〕30号)精神,选调教师现为中、高级职务的,选调单位无中、高级职务空岗时,暂按低一级职务聘任。
参加选调的教师一经被确定为选调对象,不得自行放弃。对不服从选调工作安排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经凉州区2024年公开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州区2024年公开选调农村教师到城区任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 0935-221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