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编外招聘法务专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三、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在报名时间内扫描岗位二维码(见附件),如实填写表单内容完成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9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须符合本公告《岗位表》中对应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四、招聘程序
报名→初筛→考试→体检、资格复审→拟录用→报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程序,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我院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之比低于1:5的岗位,取消笔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招聘设定成绩合格线为70分,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总成绩70分及以上者,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及资格复审
1.进入体检人员由我院组织人事部通知体检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我院另行通知。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及资格复审或体检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原则上不递补。如系医院紧缺岗位,则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须≥70分)。
七、录用及报到
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者由我院确定为拟聘人员。
拟聘人员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我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与外单位有工作关系或合同关系,须在来我院报到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八、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8-84332688
监督电话:028-68769631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00-17:30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