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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来源:公考hub     

为有效解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缺额的现状,提升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结合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名,均为灭火救援岗位,全部限男性。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主要承担我市新市区和东镇建化园区的消防执勤、灭火、抢险救援和战勤保障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2、本次录取人员户籍所在地为甘肃省酒泉地区,或持有甘肃省酒泉地区居住证。

3、符合征兵标准,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能接受夜间工作。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

6、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7、正式录用的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培训合格正式分配到岗后,实行轮休制,每月轮休8天(根据实际执勤情况组织轮休)。

8、有写作、法学、摄影、厨师、篮球等专长技能或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岗位要求

男性,年龄18周岁及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6年7月17日至2006年7月17日期间出生),持B2及B2以上驾驶证者(必须具有二年以上驾龄)年龄放宽至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及其他不良行为的。

2、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6、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7、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8、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9、工作学习中存在重大泄密行为的。

10、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9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地点: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办事大厅

4、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17693460713、(0937)5928119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岗位简表”,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6、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玉门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2)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色照片4张。

(4)学历证明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提供驾照复印件。

(7)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1、资格初审。报名时,由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招聘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提供各类资料的复印件,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资格审查时现场进行体形测试(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标准体重=身高cm-110cm),体形测试合格者方可予以报名。线上初审合格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复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照报名的相关要求,提供各类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体能测试通知书》。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测试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测试比例或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本次体能测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能测试通知书》进行体能测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应急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和《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政治审查

按照综合成绩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如发现本人有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在受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不予聘用。本人或家庭成员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不予聘用。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不予聘用。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政治审查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由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和玉门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体检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政治审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培训期计入合同年限,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若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培训不合格或业务能力无法胜任岗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政治审查、体检不合格人员或签订劳动合同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工资、享受待遇

1、依法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每年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3、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满一年后,参照《酒泉市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管理办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4、伙食、住宿、被装由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提供。

5、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录。

6、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的80%。

7、试用期结束后,落实高危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执勤补助每人每天50元,现场救援补贴每人每场100元(三级以上火灾、二级以上抢险救险救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门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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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玉门市公开招聘1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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