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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第1号)

来源:公考hub     

因工作需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安排到派出所、留置看护、禁毒、治安等岗位协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人员16名,其中勤务辅警13名、文职辅警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工作地点为白沙黎族自治县,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开展日常接处警、道路交通管理、社会面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执行留置看护任务、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和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及轮班工作;

4.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年龄计算和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5.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属于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本次招聘的各环节工作安排都将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白沙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8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每名考生仅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网上报名链接:

http://hnmrzg.pzhl.net/index.php。

4.以下材料考生必须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

(1)《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下载附件2,须粘贴近期本人2寸免冠证件相片(白底),由本人填写打印后手写签名并捺手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户籍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白底,jpg格式,200KB以下,不可过度拉伸、美化);

(5)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如有则提供),高中(中专)学历须提供学籍档案资料或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有效期6个月内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需按要求上传退役证书或入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原服役部队(团级以上)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服役证明;

(7)报考警务辅警岗位2的考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开具的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印章);

(8)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3),由本人亲笔签名捺印后上传;

(9)其他岗位招聘所需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应当结合自身情况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8月2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8月2日17:00准时关闭,届时将不得报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准考证,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实行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体能测评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5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50″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测试不超过二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试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才算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具有优先情形的,按优先情形确定,没有优先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须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以公告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向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作弊、造假、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予以淘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招聘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并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员。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白沙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按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薪酬福利

(一)试用期工资总额约为4535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月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总额约为5646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月绩效工资、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等)。

(二)按有关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三)每年安排免费体检一次,其他待遇(执勤服装,误餐、出差等补助)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全部列入储备库,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1年内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储备库中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优先条件的优先递补,同等条件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家庭主要成员基本信息,考生因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环境。

八、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监督电话:黄警官0898—27722152

上述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原标题: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人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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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