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同意,临沧市临翔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择优录用、规范管理。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协办临翔区归国华侨联合会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岗位安置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城镇登记失业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大龄的失业人员;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6.连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成年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临翔区户籍的城镇未就业人员;具备胜任岗位工作基本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违纪、曾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4)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是否享受过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
四、聘用时间及工资待遇
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需与临沧市临翔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按临翔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行标准1840元/月);合同期内,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食宿自理。薪酬: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实发工资)+五险。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归国华侨联合会(白塔路101号区政府大楼617室)
(三)报名方式: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3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883-2167207。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已经实现就业等特殊原因放弃协议,并出现岗位空缺,临沧市临翔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录,具体补录事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