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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就业招工项目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公考hub     

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就业招工项目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至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开展就业招工项目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派驻至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就业招工项目(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信息表),报考者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等相应的资格证书。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例:“最大年龄:40周岁”,指截止此次招聘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1岁,以此类推)。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环节公告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

(二)报名

1.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打包投递到指定邮箱。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8:00。

3.投递邮箱:765569592@qq.com。邮件名称请用“岗位+姓名”格式,例如:管理岗+姓名。

4.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份(扫描件或照片);

(3)有效的毕业证一份(扫描件或照片);

(4)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各一份(扫描件或照片);

(5)相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岗位离职证明等)。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报名截止后,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5的,若岗位确因报考人数不足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1:3。若低于1:3,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是否取消、核减岗位计划数或者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核减计划或者延长报名时间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布。

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不相符者,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补充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和补充材料。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养、仪表举止、口语表达、逻辑思维、应急处理、组织协调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能力素质。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形式,资格审核结束后,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及时公布。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项目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主要考察诚实守法情况,需要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体检,或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在上述程序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录用资格、试用期不合格、自聘用起半年内离职或被辞退产生缺额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若递补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不接受递补或无递补人选。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工作。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条件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续签合同。

2.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递补。

3.薪酬待遇:根据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员工薪酬制度》,派驻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就业招工项目工作人员综合收入为7-8万元/年(含五险)。

三、相关事项

(一)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过程中如有通知、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避免无法及时取得联系;个人联络方式不真实、有误、有变更等且未及时告知招聘组织方,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18683180234)。

附件1

派驻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就业招工项目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招聘岗位

招录名额

年龄要求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工作任务

城市管理工作员

85名男性;3名女性)

25-45周岁

中专

不限

1.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2.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3.有较强的服务意识;4.退伍军人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负责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2.负责游摊贩日常管理;3.负责高新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4.该岗位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特殊工作时期需服从工作安排开展相关工作;5.完成用人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原标题:宜宾新高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和应急管理局就业招工项目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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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