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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1名公告

来源:公考hub     

根据《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宁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宁乡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宁乡市公安局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1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宁乡市公安局2024年度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符合具体岗位要求(18-30周岁指1993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35周岁指1988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18-40周岁指1983年7月3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至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3.报名地点:宁乡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608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亲笔签名的《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驾驶证、复员(退伍)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征信报告以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纳入辅警招聘诚信体系。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现场资格审查、聘用时考察,并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照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具体成绩查询时间在考试当天公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到市公安局办公大楼六楼608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接受查分申请。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阅题室阅题5分钟、面试室答题5分钟,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宁乡市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2.成绩合成规则: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能测评

面试结束后,参与面试的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1.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测评项目:男子1千米跑,女子800米跑。

3.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所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凡不参加或未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和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相关疾病试图蒙混过关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评和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七)公示

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宁乡市公安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乡人才网公示(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期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宁乡市公安局签订四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照《关于宁乡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的意见》(宁公发〔2023〕6号)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企业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特别提示

体能测评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纳入后备人才库(期限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评之日起计算),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后备人才库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和宁乡人才网(https://www.nxxhr.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医院收取的体检费外不另外收取其它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部门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名和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83135(市公安局辅警办)

监督电话:0731-87825526(市人社局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12388(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宁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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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