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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4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公示

来源: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31 10:30:31

按照《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4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第(九)条规定: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的规定,通过本人在有效期内申请,经征兵部门与人社部门联合审核,确定宋文宇等8名考生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35-4303045(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名单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1日

2024年梅河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号)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