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鄂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于2023年10月发布《鄂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招聘政府雇员10名。按照《公告》规定,对空缺岗位招聘单位可在一年期限内,结合工作需要,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征询考生意愿情况下进行雇员补录。现根据岗位需求,拟补录政府雇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岗位
信息化管理岗位考生1名。
二、补录对象和条件
(一)已参加2023年政府雇员公开招聘但未录用的考生;
(二)综合成绩符合顺位补录条件;
(三)符合信息化管理岗位政府雇员招录的其他条件。
三、补录流程
(一)征询考生意见。由鄂州市数据局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征询拟补录的考生意见,如遇自愿放弃补录的,按照综合成绩顺次补录。
(二)体检。根据补录岗位,按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主要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学习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州市数据局官方网站、“鄂州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安排到岗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附则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鄂州市数据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7-6085853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符合顺位补录条件考生人选名单
符合顺位补录条件考生人选名单
姓名 |
性别 |
报考岗位 |
综合成绩分数 |
综合成绩排名 |
备注 |
祝黎 |
男 |
信息化管理岗 |
69.15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