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为贵州省水利厅所属公益一类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宗旨是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服务,促进水利事业发展。为进一步加强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贵州省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引进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岗位表中要求的是2024年度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参加引进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对应聘岗位有较强的工作意愿,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8月8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公开引进对象范围。凡已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博士工作主要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发布引进公告,公告时间从2024年7月31日到2024年8月8日。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8月9日
资格审核地点: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二楼会议室。
报名资格审核环节由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符合条件的,按引进程序进入下个环节。不符合条件的,向相关人员说明理由,取消进入下个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报考有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三)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上公布。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思维能力、以及岗位适应等方面情况)等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考核人员。
1.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如超过1人参加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且面试分数达到80分及以上的面试人员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未参加面试、未达到面试最低分数线8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http://mwr.guizhou.gov.cn)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相关事宜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省水利厅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引进结果
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水利厅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引进博士工作在贵州省水利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以分管厅领导为组长、厅人事处、厅直属机关纪委、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引进博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具体统筹做好引进日常相关工作。
(二)本次引进博士工作在贵州省水利厅人事处指导下进行,贵州省水利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本次考核聘用工作;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咨询电话:0851— 85611267
监督电话:0851—85937204
六、其他
未定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研究院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