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人员名单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方式及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人员存有疑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按照招聘公告办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0471-4632080(生态环境厅人事处)、0471-4632256(驻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7月30日
姓名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张晓洁 |
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监测中心 |
出纳岗7 (高校毕业生岗) |
111501020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