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江市儿童福利院聘用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规定,为促进儿童福利院更好的发展,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好孤残儿童保障工作,九江市儿童福利院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儿童福利院基本情况
九江市儿童福利院系全省最早建成的集儿童抚育、医疗、康复、特教于一体的孤弃儿童福利机构。隶属九江市民政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接收辖区内无依无靠、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的各类残疾儿童、孤儿、弃婴、弃儿等服务对象,并提供生活抚育、医疗救治、康复训练、特殊教育、技能培训、安置等服务。儿童福利院始终秉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理念服务儿童;2013年6月被省民政厅确立为全省孤残儿童(脑瘫)康复示范基地;2018年5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域性机构养育工作,2021年被九江市残联确立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院内设施建设及儿童养、治、教、康、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成为全省的一面旗帜和标杆,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先后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党组织”等称号。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由九江市儿童福利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招聘岗位
1.消防安全操作员岗(试用期为1个月);
2.护理员岗(试用期为2个月);
3.特教岗(试用期为1个月);
4.社工岗(试用期为1个月);
5.康复治疗师岗(试用期为1个月);
6.护士岗(试用期为1个月)。
四、工作内容、薪资和工作时间
(一)消防安全操作员岗:
1.工作内容:根据消防安全部门要求,落实值班值守等制度,维护院内消防设施、监控系统和安全生产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薪资:月工资4300元,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
(二)护理员岗: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养育服务(服务模式面议)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薪资:护理员(基础工资165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200/月+其他津贴),爱心家庭(基础工资24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工资200元/月+其他津贴);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三)特教岗:
1.工作内容:通过多专业、多部门合作,综合运用康复、教育、社会、儿童心理和发展等多学科知识和技能,帮助孤残儿童参与日常生活与教育活动;
2.工作薪资:基础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400元/月+其他津贴;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
(四)社工岗: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从入院到离院多样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薪资:基础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400元/月+其他津贴,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
(五)康复治疗师岗: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康复治疗服务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薪资:基础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400元/月+其他津贴,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
(六)护士岗:
1.工作内容:为院内孤残儿童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及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2.工作薪资:基础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岗位津贴400元/月+其他津贴,符合医(社)保、公积金条件的购买医(社)保、公积金,年终绩效奖,工龄工资,过节福利、体检等福利;
3.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需要值白晚班)。
五、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无不良嗜好、传染病及犯罪记录;
2.消防安全操作员应持有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社工岗、康复治疗师岗、护士岗应具备初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特教岗应具备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并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如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经核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
七、联系方式
负责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792-8992866
九江市儿童福利院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