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经基本素质考察及资格审查,现就2024年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8月3日
二、考试地点
延吉市第十二中学
三、参加考试的人员
根据《公告》要求,按照基本素质考察成绩从高到低,不高于岗位引进人数1:3的比例(如成绩相同,一并列入)的考生(详见附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3日16:00
五、考试内容
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在基本素质考察成绩(附件)备注中标注有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未标注的考生需参加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领导、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专业能力测试主要通过“面谈”的形式考察卫生专业知识和实际业务能力。
六、考试成绩运用
考试实行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的,不作为拟引进人选。考生总成绩按照基本素质考察成绩与考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计算。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引进人选。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基本素质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选;基本素质考察成绩相同的,以基本素质考察中学习经历得分项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选。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的“报考结果查询”板块查看报名信息及基本素质考察评分,并在“准考证”板块下载打印准考证。
2.对基本素质考察评分有异议的,可于7月31日16:00前联系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复议,联系电话:0433-2514282。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7:00前到达考点,7:30之后禁止进入考点,迟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在参加考试当天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4.考试期间,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考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不准穿(戴)行业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不准在考试封闭管理期间携带移动电话、智能手表(环)、蓝牙耳机、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计算机、对讲机、无线设备等具有记忆、存储、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无论是否使用);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不准在考试时报告、透漏本人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考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不准违反保密、回避等规定;不准有其他影响考试公平公正或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的言行。凡违反“六不准”之一或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考生,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考试期间将对考生进行全封闭管理,考试时间预计为全天,请考生提前协调好相关事宜。
6.考试前,考生要注意天气变化,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不吃生冷食品,注意适当放松、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