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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封开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来源:封开县人民政府     2024-07-30 17:13:31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和《中共封开县委办公室 封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封开县全面推行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封办函〔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99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岗位

(一)申报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可适应岗位要求的县内就业困难人员(包含认定的大龄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情形)以及脱贫人口。

(二)申报岗位

共199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8月2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通过镇村推荐、自主报名确定报名对象。

2.报名地点:封开县各镇(街)党群服务中心以及村委会(社区)。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对象填写《封开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身份的相应凭证(残疾证、退役军人证、就业创业证、原建档立卡等)。

2.资格审查。封开县各镇(街)以及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三、公示与聘用

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县人社局负责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人)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本公告由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封开县2024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表

2.封开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

封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封开县2024年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表.doc

附件2:封开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