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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小学教师大专毕业生岗位安置公告

来源: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2024-07-30 17:47:42

为确保我区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小学教师大专毕业生岗位安置工作公正、公平、稳妥、有序推进,我区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小学教师大专毕业生拟进行岗前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排序进行选岗确定安置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对象

安置对象为我区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的55名小学教师大专毕业生(详见附件1)。

二、安置岗位

安置岗位(详见附件2)。

三、安置的程序

(一)报到

安置对象于2024年8月5日前区教育局办公大楼508室报到。

报到所提交资料: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做违约处理。

(二)选岗

为确保选岗公平、公开,组织安置对象在选岗前进行考试,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安置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从安置岗位中选择具体岗位。考试成绩相同时,以考试试卷卷面第一类型题分数高低排序,以此类推。

考试时间、地点见考试通知书。考试主要测试师德师风等方面内容,并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拟定考试当天下午召开选岗会议,安置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一定时间内从安置岗位中选择具体岗位。未按要求进行选岗的,视为放弃选岗资格。选岗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及选择具体岗位在潮阳区教育局信息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及办理聘用

区教育局组织安置对象体检。体检合格后,区教育局审核安置对象档案以及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并经集体决策等相关程序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区教育局按规定将安置对象安排到各相应具体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要求

1.无故不参加安置考试或不服从安置分配的作违约处理。特殊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以考试成绩排序最一名处理。

2.参加考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积极配合有关工作;组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五、温馨提示:各安置对象应根据可安置岗位以及自身实际,提前准备多个具体岗位志愿,以便按时选择到较满意的岗位。

教育局咨询电话:88720935 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小学教师毕业生名单.xls

附件2:2024届公费定向培养小学教师安置岗位.xlsx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