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创办于1937年,经过87年发展,现已形成拥有6个分院、2家护理院、1家互联网医院的医疗集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闽西南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已连续五年获评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A+等级(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前2-3%),进入全国百强,排名稳居全市第一。已连续6年跻身“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位列第84位,最早实现厦门市全国顶级医院百强榜零的突破。
一、业务指标
医院核定床位2500张。
2023年医院业务情况:
门急诊量:355.27万人次
住院病人数18.87万人次
住院手术台数5.37万台
二、学科情况
现有临床、医技科室69个;
拥有4个国家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全市第一)、3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省分中心(全市第一)、3个福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全市第一)、25个福建省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全市第一)、3个厦门大学医学院学系(全市第一)、4个厦门市临床医学中心(全市第一)、2个厦门市拔尖专科建设项目(全市第一)、5个厦门市医学领先学科建设项目(全市第一)、4个厦门市医学中心(全市第一)、8个厦门市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厦门市医学优势亚专科建设项目、10个厦门市医学规划专科建设项目(全市第一)、19个市级质控中心(全市第一)、7个市级专病防治中心(全市第一)。在2023年度中国医学院校科技量值(STEM)暨2019-2023五年总科技量值(ASTEM)中我院共有10个学科进入百强榜,学科进榜数位居福建省前三、厦门市第一,截至目前共有20个学科进入百强榜。在2023年度中国医院创新转化100强排行榜中我院位列第18名,被授予四星机构称号,为福建省唯一上榜医疗机构。在2021年度华东区域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中,4个学科获得提名,获提名数居厦门市首位。
三、人才队伍
医院现有职工4600余人,其中中共党员1335名,正高626人,副高1056人,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245人,博士356人,硕士885人,博士生导师27人、硕士生导师31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2人;签约院士工作站1个,名医工作室团队6个,委聘双主任6名,院聘专家12名,客座教授/研究员19名。获得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福建省卫生健康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43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2名、福建省卫生健康中青年领军人才研修培养项目人选2名、厦门市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2名、厦门市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奖5名、厦门市本土领军人才10名、厦门市拔尖人才16名、厦门市杰出人才2名、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229名、厦门市高层次卫生人才5名、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19名、厦门市青年创新人才12名等,各类人才认定数量为全市医疗机构最多。
四、教学情况
1.设立内、外、妇、儿、急诊、护理等25个临床教研室,现有临床教师达1022人。
2.现有20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普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国家级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五、科研情况
1.设省、市级科研平台35个,其中6个省级平台(三家福建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均获得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福建分中心认定),获批23个市级科研平台,6个厦门大学院级研究所。获批厦门市唯一的细胞治疗研究中心,获批成立市首家临床医学研究院,获批首批省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且获批数为厦门首位。
2.设1个博士后工作站;已在国家局备案23个药物临床试验专业、37个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专业。
3.国科金立项总数位居厦门市医疗系统首位。2023年,24项国科金立项数占据厦门市卫生系统的一半以上。
4.2020年以来每年SCI论文数均超过200篇,目前单篇影响因子最高87.244。
六、对外合作
1.挂牌成为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学研究所血液病医院合作医院。
2.与中山大学肿瘤中心成立中山大学肿瘤防治厦门中心。
3.与牛津大学医学院、意大利auxologic医院、新西兰惠灵顿儿童医院等国际知名大学及医院展开合作。
4.与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成立联合研究中心。
七、医院荣誉
1.自设立中国医师奖以来,医院先后8人获得该奖项,为全市第一。
2.中国智慧医院HIC 100强榜单,排名全国第6
3.连续6年成为厦门市唯一跻身“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百强榜”的医院,位列第84位
4.为福建省唯一一家同时通过电子病历六级及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五级乙等的医院。
5.2022年荣获第六届厦门市质量奖称号,医院卓越管理模式获得政府部门充分肯定,成为全市质量管理的标杆和卓越典范。
八、人才招聘岗位及条件
1.岗位:临床、医技、科研等岗位;
2.有海外知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知名医疗机构,学习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3.引进人才类型及待遇:
人才层次 |
基本条件 |
引进条件 |
科研启动费(万) |
薪酬(万) |
周转房和安家费(万) |
人才房 |
高端人才 |
(1)在海外知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知名医疗机构,或国内重点医学院校及附属三甲医院、省级医院工作10年以上,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2)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高级以上专业任职资格,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
国家勋章(包括“共和国勋章”“友谊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奖)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入选者或具有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境内外专家学者。 |
不低于500 |
不低于200或面议 |
周转房一套,安家费300万 |
提供不高于200平方米免租10年的人才住房,在厦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的,经人社局认定可无偿获赠所租住房或领取1000万元 |
(1)以下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2)近5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和综合排行榜》各专科前十名医院的科室主任; (3)以下奖项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三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获得者(前五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等;中国青年科技奖、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 (4)近5年,以下职务担任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级学会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 (5)其他同等人才计划、奖项、职务的人员。 |
不低于300 |
不低于150或面议 |
周转房一套,安家费180万 |
20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15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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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座教授、特岗学者、青年长江学者; (2)以下奖项获得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三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二、三位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医疗成果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近5年内,以下职务担任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863 计划”主题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组负责人;国家级学会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军研究所所长、全军重点实验室主任;全军学会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 (4)近5年,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和综合排行榜》各专科前一百名医院的科室主任; (5)海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院所教授或相当职务; (6)其他同等人才计划、奖项、职务的人员。 |
不低于300 |
不低于120或面议 |
周转房一套,安家费150万 |
16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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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人才计划入选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科技领军人才; (2)以下奖项获得者: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第二、三位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3)近5年内,担任全军研究所副所长、全军重点实验室副主任; (4)近5年,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和综合排行榜》各专科前一百名医院的科室副主任; (5)具有福建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领军人才相当水平的境内外专家学者; (6)海外高水平高校或科研院所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7)近5年在Cell、Nature、Science、New Engiand Journal of Medicine、JAMA、Lancet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JCR-SCI一区10篇及以上; (8)其他同等人才计划、奖项、职务的人员。 |
不低于300 |
不低于100或面议 |
周转房一套,安家费120万 |
16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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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5年发表JCR-SCI一区5篇及以上; (2)近5年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或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或重点项目,或主持1项经费总资助金额≥120万元(人民币)的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或主持1项全军重点科研项目; (3)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及以下,并符合以下A-E项中的两项: A.已聘正高级职称及博士生导师资格; B.入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项目,“军队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学科拔尖人才,或其他同等人才计划; C.以下奖项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军队医疗成果三等奖(第一完成人)、军队医疗成果二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国家国际发明专利2项(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 D.近5年省级学会等专科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或全军学会专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近5年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和综合排行榜》各专科前一百名医院的科室诊疗组长; |
不低于200 |
不低于80或面议 |
周转房一套,安家费100万 |
16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120平方米的厦门市人才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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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 |
(1)在海外知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知名医疗机构,或国内重点医学院校及附属三甲医院、省级医院学习或工作3年以上; (2)博士研究生学历。 |
(1)近5年发表JCR-SCI一区3篇及以上; (2)近5年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国家级项目; (3)其他突出业绩。 |
1.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 2.享受院内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3.购房或购房补贴:根据《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可根据情况,来院满一年后,申请厦门市人才房,以市场价45%的价格购置人才房:C 类人才不高于 80 平方米。或申请购房补贴:C 类人才补贴130万; 4.生活补贴:落户后,博士研究生享受8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 5.留学人员:享受留学人才补贴(12万),子女择校; 6.提供合理的国内外进修学习机会。 7.配偶安置及子女教育: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协助解决子女就学问题 |
九、联系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发至邮箱xmfhhr@126.com,邮件标题“岗位+姓名”。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厦门市镇海路55号
联系电话:0592-2137792 0592-2137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