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5〕62号)、《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工作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5〕475号)及州委编办使用编制批复精神,恩施州农科院现面向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恩施州农科院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州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专业要求新闻传播学类,研究生学历专业要求一级学科为新闻传播学;
4.具有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历1年及以上(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满试用期的;
2.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过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7.对交流调动有限制性规定的;
8.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不适宜调动的。
四、选聘程序
(一)制定选聘工作方案
州农科院拟定选聘方案和公告。
(二)发布公告
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附《恩施州农科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1寸登记照(2张),新闻宣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州农科院人事科办公室(恩施市施州大道517号,联系人:向何龙,联系电话:0718-8416292)。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与报名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经州农业农村局研究并报州人社局同意后可以降低比例。如无人报名,取消本次选聘。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标准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并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考察既要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复审,更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予以递补。
(六)公示
根据选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州农科院党委、州农业农村局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拟选聘人选名单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调出和调入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7天。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报请州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附件:1.恩施州农科院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