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亚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安排到交警、特警、派出所、留置看护等岗位协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警300名,其中勤务辅警240名,文职辅警6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25日至2006年7月24日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能够适应经常性值夜班工作;
8.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下同)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8日上午8:00至8月1日18: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三亚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yhr.ikaowu.com/exam/1333)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上传报名材料:
考生必须以电子图片(jpg或jpeg格式)或PDF的形式上传以下材料至报名系统,并点击提交: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
(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如有);
(4)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无学信网学历认证的高中、中专学历需提供学籍档案资料(高中学历为高考会考成绩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高考报名登记表,海南省高中毕业生可在“海易办”小程序的海教通模块线上申请;中专学历为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或毕业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学籍材料或学籍证明可延缓至发布拟聘用人员公告前提供;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2寸jpg或jpeg格式,100KB以下,不得着行业制服或可明显识别其身份的标饰、服装);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役证明(须明确服役时间);
(7)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下载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捺印后上传);
(8)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应结合自身情况报考,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个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否则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7月31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8月1日18:00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2.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招聘岗位的名额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笔试有关事项和打印准考证等相关事宜,将在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职辅警加测公文写作。
2.笔试结束后,由三亚市公安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体能测评;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纵跳摸高测评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测评不超过二次,800米、1000米跑只测评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视为合格。体能测评采取淘汰制,不进行评分排名;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4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五)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50%计入总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予以淘汰。
2.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精神面貌等。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和运用
1.面试合格者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2.在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优先。
3.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具有优先情形的,按优先情形确定,没有优先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将达到面试合格线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比例建立辅警储备人才库,不足1∶2比例的,全部纳入辅警储备人才库。其考试综合成绩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日起1年内有效。即1年内相关岗位出现空缺,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末位出现同分的,按上述第2、3点同分情形确定递补人选。
(七)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三亚市公安局政治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复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入围政治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招聘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和辅警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依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为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并派遣到三亚市公安局工作,三亚市公安局负责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按所签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五、薪酬待遇和经费保障
辅警薪酬待遇按照三亚市辅警薪酬待遇实施方案执行,目前试用期年工资总额为7.79万元(含绩效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高温补贴、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在试用期工资基础上增加层级工资。工作达到相应年限后具备层级晋升机制,同时辅警薪酬待遇将根据三亚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适时动态调整。加班误餐补助、出差补助等按照三亚市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各环节的公告将通过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gaj.sanya.gov.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三亚市公安局门户网信息。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社会上任何机构或者个人发布的含有或者暗示“官方真题”“内部消息”“包过”等误导性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四)招聘过程中,考生要确保本人填报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自愿放弃。
(五)报考07、11、12、13岗位的考生,入职后原则上不进行岗位调整,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考。
咨询电话:0898-88868231
监督电话:0898-8886880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88256728
咨询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附件:附件1:三亚市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三亚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