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5日核准备案,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麻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其中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含乘马岗王福店校区)招聘21人,麻城市第九小学(含福田河各校区)招聘27人,麻城市第二实验小学张家畈蔡店河校区招聘2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4年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等三所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经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5)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7)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5)麻城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址: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华英学校)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麻城市第六初级中学等三所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或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等);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3)在职人员报考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4)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具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5)报名费依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公务员报名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7〕18号)标准执行,报名通过的考生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审慎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和麻城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初步审查结果可当场知晓。审查通过的考生,在其《报名表》照片上骑缝加盖麻城市教育局人事股公章。
资格审查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年龄计算。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如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专业以学历证书上记载的名称为准;以没有学历证书的双学位、在职学位等所学专业报考的,专业以双学位、在职学位等证书上记载的所学专业名称为准。
(3)关于学历学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4)关于相关工作经历的说明: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在本单位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流水清单证明材料(或者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发放工资台账的证明材料)。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任教学科与相应报考岗位和专业相关。具体界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5)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说明:教师资格证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麻城市人社局和麻城市教育局共同组织,考务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准考证》领取
2024年8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生凭身份证到麻城市教育局后院生源地助学贷款休息室(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笔试准考证,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2)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8月6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及分值
笔试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按岗位分学段、分学科采用不同试题,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4)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
按照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数达到1:3未达到1:5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予以保留。面试入围人选名单通过麻城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ache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需根据讲课内容进行专业技能示范。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与总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2)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在麻城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诚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对象如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再按程序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麻城市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麻城市人社局审定后,在麻城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麻城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麻城市教育局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七、其他事项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麻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均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13-299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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