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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就业援藏面向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7-26 15:57:51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就业援藏工作,帮助西藏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冀就业,现就河北省事业单位招聘西藏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西藏生源(高考时户籍在西藏或西藏驻外机构)2022年至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在职人员。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那曲市人社快办平台”线上报名,网址:http://rskbpt.nqrsj.gov.cn/login?redirect=%2Findex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时间安排

1.报名。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8日18:00。

2.资格审查。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10日,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3.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8月13日,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期间,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报名系统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照招聘活动举办单位通知要求和规范参加各环节招聘活动,不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由河北省人社厅确认。

四、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由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区就业服务中心西郊办公区人才评价楼7楼(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话通知考生,同时通知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时间:9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区就业服务中心西郊办公区人才评价楼7楼(拉萨市八一北路人才巷2号)。

3.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岗位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4.资格复审: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工作由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息网(http://hrss.xizang.gov.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报考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咨询电话:0891-6339878 6321797。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6-3721016。

附件:2024年河北省就业援藏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25日

附件:河北省就业援藏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