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就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及进入试教人员名单
序号 |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 |
是否进入试教 |
1 |
S2024071802 |
伍再璐 |
高中数学教师 |
缺考 |
否 |
2 |
S2024071804 |
陈朝文 |
高中数学教师 |
78 |
是 |
3 |
S2024071803 |
姜鑫 |
高中数学教师 |
62 |
是 |
4 |
S2024071801 |
曾港 |
高中数学教师 |
52.5 |
是 |
5 |
Y2024071816 |
邹静 |
高中英语教师 |
缺考 |
否 |
6 |
Y2024071813 |
张丽姣 |
高中英语教师 |
84.5 |
是 |
7 |
Y2024071802 |
舒爽 |
高中英语教师 |
81.5 |
是 |
8 |
Y2024071812 |
刘力维 |
高中英语教师 |
81.25 |
是 |
9 |
Y2024071806 |
郑燕 |
高中英语教师 |
80 |
是 |
10 |
Y2024071810 |
汪慧 |
高中英语教师 |
79.75 |
是 |
11 |
Y2024071808 |
叶静 |
高中英语教师 |
79.5 |
是 |
12 |
Y2024071801 |
马晓童 |
高中英语教师 |
79.25 |
是 |
13 |
Y2024071804 |
韩曌 |
高中英语教师 |
76.25 |
是 |
14 |
Y2024071803 |
唐芷静 |
高中英语教师 |
73.5 |
是 |
15 |
Y2024071805 |
龚国琴 |
高中英语教师 |
72.5 |
是 |
16 |
Y2024071814 |
韦雪雪 |
高中英语教师 |
69.5 |
是 |
17 |
Y2024071815 |
张昌倩 |
高中英语教师 |
67 |
是 |
18 |
Y2024071811 |
胡思盼 |
高中英语教师 |
65.75 |
否 |
19 |
Y2024071807 |
蒙珍惠 |
高中英语教师 |
64 |
否 |
20 |
W2024071802 |
赵亚莉 |
高中物理教师 |
缺考 |
否 |
21 |
W2024071803 |
何维龙 |
高中物理教师 |
54.5 |
是 |
22 |
W2024071801 |
赵金云 |
高中物理教师 |
40.5 |
是 |
二、试教方式
本次试教采取考生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间10分钟,现场公布分数。试教总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试教时间及地点
试教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试教地点: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
四、试教试题
(一)试题公布:试教题目将于2024年7月30日15:00前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发布,各学科分别发布三套试教题,各学科岗位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三套试题内容,自行完成备课,教案课时数为1课时。
(二)试教考生根据指定的3个试教题目自备参加试教用的教案各一份(不提供给考官)。
(三)本次试教试题的决定方式:考生进入试教考场后,由本考场本学科岗位抽签确定的第一号考生在7月30日公布的三个试题中现场抽签,抽出的试题,将作为本考场本学科统一试教题目(本次试教不安排备课时间)。
五、试教有关要求
(一)参加试教的考生请于试教当日上午8: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到对应的候考室报到并在相应位置就坐。证件与本人不相符或证件不齐者,取消试教资格。8:30关闭考点大门,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8: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试教资格。
(二)考生须自行将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含手表等)关闭并按要求进行密封、保存。未按规定关闭密封的,取消试教资格。进入候考室后,考生不得和外界以任何方式联系。在试教结束离开考点前,考生不得私自拆封密封的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如私自拆封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当天试教顺序抽签,抽签情况本人签字登记。考生不得私自交换抽签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试教资格。
(四)考生按抽签号顺序由联络员带领到相应地点试教。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姓名、单位、简历)或作相应的暗示,否则取消试教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试教中,考生应注意掌握试教的节奏和时间。距离试教结束还有一分钟时工作人员会举牌提示,试教时间结束时工作人员会举牌提醒,若考生提前完成试教,请说“试教完毕”。
(五)试教在普通教室进行,全程无学生参与,不提供教学多媒体设备。考生可自带教材、教案、教具等资料,但教具上不允许出现透露考生个人资料的信息,不得向考官提供教案,违者取消试教资格。其他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试教室(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试教过程中遗失后果自负)。
(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不能外出就餐,不能离开候考室,有事可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如需使用卫生间,需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前往,中途不得接触、使用通讯工具或与他人交流。
(七)考生试教结束并听分后,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八)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试教(如警察制服、军人制服)。
(九)考生自觉遵守候考室纪律,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十)如因未按要求参加试教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花溪区后续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