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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成绩及试教相关事宜公告

来源:花溪区人民政府     2024-07-26 11:45:51

花溪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就笔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及进入试教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报考岗位

笔试成绩

是否进入试教

1

S2024071802

伍再璐

高中数学教师

缺考

2

S2024071804

陈朝文

高中数学教师

78

3

S2024071803

姜鑫

高中数学教师

62

4

S2024071801

曾港

高中数学教师

52.5

5

Y2024071816

邹静

高中英语教师

缺考

6

Y2024071813

张丽姣

高中英语教师

84.5

7

Y2024071802

舒爽

高中英语教师

81.5

8

Y2024071812

刘力维

高中英语教师

81.25

9

Y2024071806

郑燕

高中英语教师

80

10

Y2024071810

汪慧

高中英语教师

79.75

11

Y2024071808

叶静

高中英语教师

79.5

12

Y2024071801

马晓童

高中英语教师

79.25

13

Y2024071804

韩曌

高中英语教师

76.25

14

Y2024071803

唐芷静

高中英语教师

73.5

15

Y2024071805

龚国琴

高中英语教师

72.5

16

Y2024071814

韦雪雪

高中英语教师

69.5

17

Y2024071815

张昌倩

高中英语教师

67

18

Y2024071811

胡思盼

高中英语教师

65.75

19

Y2024071807

蒙珍惠

高中英语教师

64

20

W2024071802

赵亚莉

高中物理教师

缺考

21

W2024071803

何维龙

高中物理教师

54.5

22

W2024071801

赵金云

高中物理教师

40.5

二、试教方式

本次试教采取考生现场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间10分钟,现场公布分数。试教总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试教时间及地点

试教时间:2024年7月31日(星期三)

试教地点:贵阳市第二十五中学

四、试教试题

(一)试题公布:试教题目将于2024年7月30日15:00前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发布,各学科分别发布三套试教题,各学科岗位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三套试题内容,自行完成备课,教案课时数为1课时。

(二)试教考生根据指定的3个试教题目自备参加试教用的教案各一份(不提供给考官)。

(三)本次试教试题的决定方式:考生进入试教考场后,由本考场本学科岗位抽签确定的第一号考生在7月30日公布的三个试题中现场抽签,抽出的试题,将作为本考场本学科统一试教题目(本次试教不安排备课时间)。

五、试教有关要求

(一)参加试教的考生请于试教当日上午8:00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到对应的候考室报到并在相应位置就坐。证件与本人不相符或证件不齐者,取消试教资格。8:30关闭考点大门,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8: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试教资格。

(二)考生须自行将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含手表等)关闭并按要求进行密封、保存。未按规定关闭密封的,取消试教资格。进入候考室后,考生不得和外界以任何方式联系。在试教结束离开考点前,考生不得私自拆封密封的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如私自拆封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三)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进行当天试教顺序抽签,抽签情况本人签字登记。考生不得私自交换抽签结果,一经发现,取消试教资格。

(四)考生按抽签号顺序由联络员带领到相应地点试教。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自己的抽签号,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姓名、单位、简历)或作相应的暗示,否则取消试教资格,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负。

试教中,考生应注意掌握试教的节奏和时间。距离试教结束还有一分钟时工作人员会举牌提示,试教时间结束时工作人员会举牌提醒,若考生提前完成试教,请说“试教完毕”。

(五)试教在普通教室进行,全程无学生参与,不提供教学多媒体设备。考生可自带教材、教案、教具等资料,但教具上不允许出现透露考生个人资料的信息,不得向考官提供教案,违者取消试教资格。其他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带入试教室(严禁携带贵重物品,试教过程中遗失后果自负)。

(六)候考期间,考生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座位,不能外出就餐,不能离开候考室,有事可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如需使用卫生间,需向工作人员举手示意,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前往,中途不得接触、使用通讯工具或与他人交流。

(七)考生试教结束并听分后,须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八)考生不得着制服参加试教(如警察制服、军人制服)。

(九)考生自觉遵守候考室纪律,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十)如因未按要求参加试教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花溪区后续各项招录信息都将在“花溪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ax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51--83155059 花溪区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