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开创我市人才工作新局面,决定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柔性引进一批挂职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选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二、挂职岗位和期限
挂职岗位一般为鹤壁市企事业单位副职,重点向产业集聚区、产业链重点企业、基层一线岗位倾斜,详见《鹤壁市2024年度挂职博士需求目录》(附件1)。挂职博士挂职时间一般为1年。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实行弹性工作制,原则上每月在鹤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每年在鹤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具体以协议合同约定为准。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派出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三、挂职待遇
(一)挂职博士在挂职期内享受相应补贴,补贴采取基本补贴+绩效补贴的形式发放,基本补贴为每月2000元,挂职期满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给予一次性绩效补贴。
(二)派入单位负责提供挂职博士的办公、住宿、就餐等基本条件。挂职博士因公差旅费、通讯费由派入单位负责报销,在事业单位挂职的,按照规定享受挂任职务相应待遇标准。挂职博士探亲往返交通费用在规定标准内凭票由派入单位据实报销(每月往返不超过4次,一往一返计1次)。挂职博士在我市从事科研成果转化的,派入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挂职博士一定奖励。
(三)挂职博士在挂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我市住房、子女入学等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挂职博士,可申报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优秀人才荣誉评选。
(四)挂职博士在我市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原单位各项待遇不变,是中共党员的,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四、选派程序
(一)报名。请有意向的人才填写《鹤壁市挂职博士人选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连同学历学位及业绩证明材料,于2024年8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鹤壁市委人才办邮箱;纸质版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邮寄至鹤壁市委人才办。
(二)双向对接。市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以下简称:“派入单位”)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等高层次人才集聚单位(以下简称“派出单位”)联系沟通,商请挂职人选。人选对接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组织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三)人选考察。市委人才办会同派入单位对拟挂职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学历职称、工作能力及业绩、作风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确定人选。市委人才办会同派入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下达任职文件。
(五)签订协议。派入单位与挂职博士签订挂职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以及生活补贴或薪酬等相关内容。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鹤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ebi.gov.cn)、兴鹤聚才服务平台(https://bwcx.hebi.gov.cn/rencai/)为本次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
咨询电话:0392—3316799
电子邮箱:hbswrcb0392@163.com
邮 编:458030
联系地址:鹤壁市委第一综合楼421房间
中共鹤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