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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证件审核递补公告

来源:兴隆县事业单位人事考试报名系统     2024-07-25 17:26:51

根据《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决定对初次证件审核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比例的,按岗位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第一中学岗位(98.48分),各乡镇中小学岗位(85.19分)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递补岗位及人员名单见附件《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证件审核递补名单》)。递补人员请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1室进行证件审核。

注意事项及要求:

考生按《招聘公告》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提供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考生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考生户籍是外地但父母、岳父母、公婆为兴隆县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

4、毕业证(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学位证书;

6、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证》;

8、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的须出具经工作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工作学校(单位)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任教科目及任教起始时间等重要信息。

8、请递补考生按照时间要求进行证件审核,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再出现证件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招聘比例的,按岗位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第一中学岗位(98.48分),各乡镇中小学岗位(85.19分)以上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9.其他未尽事宜按《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要求执行,并由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附件: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证件审核递补名单

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附件:兴隆县2024年教体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证件审核递补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