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GFYFW2024010;
项目名称: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上传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万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良好的诚信状态,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如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应在7月31日上午12:00前书面通知我院招采办,否则取消未来一年内在我院投标资格。
4.递交开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2:00~2:30。
5.开标时间:2024年7月31日下午2:30,本项目实行现场投标开标(投标文件请严格按照附件1要求制作,一正六副,密封装订),标书将于开标时收取。
6.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2阳光采购室。
7.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遴选。因临床急需,如第二次遴选公告报名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仍未满三家,我院将转为直接议价或谈判采购。
8.评标方法:公开遴选或谈判采购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一次性报价,不二次议价;直接议价方式进行二次议价。
9.投标人中标后将按照附件3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10.投标人报名要求提供:(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3)营业执照;(4)投标商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须提供通过以下5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网;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④深圳市政府采购网;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1.报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爱龙路6号龙岗区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130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1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工0755-84532665。
附件:
1.投标文件格式
2.采购需求及评分标准
3.合同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