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建华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满足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需求,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 (黑人社规﹝2020﹞3号),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年龄50周岁以下,有建华区户籍且已完成就业困难认定,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二)热爱所申报岗位的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三)经过社区、街道、区就业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四)具备公益性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五)符合完成公益性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的;(2)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3)涉嫌违法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采取资料审核及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报名所需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一)报名登记表(附件);(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学信网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四)经社区、街道、区就业部门认定后的《齐齐哈尔市城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复印件;(五)个人征信报告(如曾有小额贷款附还款证明)。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452-2550938。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卜奎街道办事处;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核阶段,未通过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六、岗位录取
根据面试的最终结果进行统一分配,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待遇与管理
1、被招用的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为185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2、被招用人员与卜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依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 〔2020〕3号)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3、由卜奎街道办事处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八、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建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本公告由卜奎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卜奎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