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规定,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其中1名妊娠期考生已完成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将石首市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第二批)。
一、人员名单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姓名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
石首市人民医院 |
田吕民 |
007019001004 |
麻醉师岗 |
二、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31日
三、受理方式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问题不宜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受理地点: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通讯地址(邮编):石首市绣林大道141号(434000)。
受理电话:0716-7182534,1812044766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