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湖北 > 郧西县

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体检公告

来源:郧西县人民政府     2024-07-24 15:56:12

根据《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公告》,现将我县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

依据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序号

姓名

性别

面试分数

考察结果

1

徐洋洋

83.5

合格

2

袁烨

84.12

合格

3

邓娇

82.9

合格

4

王吉彬

82.82

合格

5

张翰懋

80.4

合格

6

任立柱

86.5

合格

7

吴艳

82.68

合格

8

余珍

82.4

合格

9

杨卓

85.62

合格

10

黄菊

79.06

合格

11

周小苏

81.44

合格

12

瞿鑫源

81.42

合格

13

董新明

80.62

合格

14

张雨晴

86.32

合格

15

朱高峰

84.04

合格

16

朱莹莹

81.56

合格

17

方群

82.62

合格

18

李登航

83.74

合格

19

王业尤

82.16

合格

20

周国鑫

83.8

合格

21

赵璐

81.54

合格

22

郭梦雨

84.32

合格

23

陈方琴

84.26

合格

24

蔡兆彤

81.6

合格

25

袁志青

82.64

合格

26

刘灏

82.58

合格

27

杨嘉

81.94

合格

28

纪权洲

83.7

合格

29

毛新铭

83.1

合格

30

杜雅兰

81.32

合格

31

王华焙

77.4

合格

二、时间

2024年7月25日。

三、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

四、体检项目、标准和费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检测费用自理,体检时直接上交体检医院。

五、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考生应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中性笔、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体检费用300元(不含复检费用)。

2、参加体检考生须在体检当天上午8:30前到县人社局院内(城隍街69号)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引导进行体检,不得擅自行动。

3、体检前一天晚上不饮酒、不熬夜,注意休息。体检当日早上应空腹,不喝水,不吃早餐。

4、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采用其它方式检查,女生不得着裙装,所有考生衣服均不得有金属饰品,不得佩戴金属首饰。

5、考生没有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6、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包括电话手表、蓝牙耳机等),如有携带者体检前须关机装袋,并在袋上写清自己的姓名后,体检集合时交给体检工作人员保管,否则按违纪处理。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接触、查阅体检表体检结果,不得与体检医生谈论与体检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擅自打听体检结果,不得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或有其他舞弊情形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作弊处理。

7、考生应主动配合体检医师完成所有项目,切勿漏检。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严禁考生家长及陪同人员进入体检集合地点和医院体检区域。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场。

8、在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体检考生须配合检查,无故不予配合的视为主动放弃。

对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且须在体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检;对于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经考生提交申请,县人社局同意,可另行安排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应按人社部门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检,否则视为主动放弃。

9、考生不得擅自向体检医疗机构打听或领取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由县人社局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外地考生不要马上离开郧西。

联系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0719—6225778。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