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机若干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和有辅警工作经历者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6、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4年7月28日,A1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7、具有驾驶证C证以上,持A1驾驶证优先录用;
8、须具备3年以上相关的驾驶经验,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岗位职责:负责司法警务保障用车及其他公务用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下载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28日。
2、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7月28日下午18:00前,把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zlaw@126.com,市中院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会有电话通知具体考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面试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四、考试及面试
考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设置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七、薪酬待遇
聘用制司机薪资标准约39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咨询电话:0774-2813739。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67号。
附件:《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