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岳西县2024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军士安置方案》,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储栋等10位同志选岗情况,聘用:
张韬同志为菖蒲镇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蔡超、胡岳俊两位同志为冶溪镇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储著钲、胡岳云两位同志为黄尾镇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汪黎明同志为主簿镇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储栋同志为和平乡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汪鹏、吴玮两位同志为包家乡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鲍善昭同志为姚河乡乡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期自2024年7月起执行。
岳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
送: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