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珠街街道村卫生室人员,优化乡医队伍,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医生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计划表》。招聘的乡村医生需承诺连续在村卫生室服务至少3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4.近3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麒麟区珠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楼5楼办公室。
3.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388501666。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半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持有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证书的,携带执业(助理)医生资格证。上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一并提供(所有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5.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珠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现场审核。
四、招录办法
(一)参加笔试者全部进入面试。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二)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云南省医师护士注册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则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珠街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四)试用和录用:公示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之日起10日内,若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出现参加考试人员综合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够招考名额,则取消本次招考计划。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需登录“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理论学习和考试(理论考试80分合格),技能实践考试由珠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并将考试成绩上传。
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按照麒麟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办理乡村医生注册登记手续。
五、招考纪律
1.报考人员必须按本方案要求的时间、地点,本人到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在招考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名成功后,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3.未尽事宜由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