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怒江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五经普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工作岗位根据实际需要分配。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4.具有符合职位条件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常规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作风正派,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有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办理手续前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7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办法:采用现场、线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州统计局5楼501室(联系电话:0886--30322801,联系人:胡老师)。采取线上报名的,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87126160@qq.com邮箱。
3.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工作证明、近期五分照片一张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二)资格审查
招录单位于2024年7月22日9:00至7月29日18:00期间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过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中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期间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招聘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州统计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和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资格复审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时核实考察招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出现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过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确定公示招聘人选,拟招聘人员在怒江州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使用和管理
签订《劳动合同》。编外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编外岗位进行管理。
(三)离岗。编外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薪资待遇
(一)受聘人员为经普办编外工作人员,月工资3500元(含社会保险)。
(二)经普办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按需续聘。
(三)食宿自理。
八、相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州五经普办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拟聘用人员,未聘用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三)本公告由州五经普办负责解释,电话:0886—303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