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首都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专业力量建设,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发布2024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技术检查员是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助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本次计划公开面向社会以及应届毕业生招聘技术检查员共18名,分为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电气、矿山4类招聘岗位。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北京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职技术检查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招聘对象: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2022年、2023年离校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3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业。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服从组织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要求一致。相关学历学位应当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完成认证。
5.具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安全类专业,或者取得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6.社会招聘对象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招聘岗位相关行业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同等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放宽至45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届毕业生招聘对年龄:本科生26岁及以下(即199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0岁及以下(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7.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③受处分期间的;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⑤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在职公务员及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薪酬待遇(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参照本市权威部门发布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技师整体薪酬水平,并结合学历、专业水平、技术职称、入职年限等情况确定。技术检查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
所招聘工作岗位不解决北京户口和住宿,不解决行政或事业编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考生可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7日18: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49,下称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在提交报考申请当天,请将下列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zzjsjcy2022@126.com邮箱。邮件主题、附件命名均为“报考工作岗位+姓名+手机号”。
①“报名表”(附件2,需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本人签名”栏手写签名,不得代签字);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境外学习报考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
④社会招聘对象: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工作经历相关材料(盖章的工作经历说明或者匹配的劳动合同与社保缴费记录,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
应届毕业生招聘对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及社保权益记录单(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及相关岗位报名情况,用人单位每日16时后更新相关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请于2024年8月8日9:00至2024年8月9日18:00期间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同一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要求的,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组织考试。用人单位将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分值均为100分,请考生以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为准。
笔试考试阅卷结束后,确定各招聘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考试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考生可在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以及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beijing.gov.cn,下同)查询笔试考试成绩以及招聘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各招聘岗位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5:1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的权重计算,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参加面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网站以及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各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高于合格线,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通过体检和考察后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将视情况是否依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规定试用期2个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解除聘用关系。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测评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公开招聘相关通知、公告将在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史老师010-55573529;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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