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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91名公告

来源:公考hub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启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引进10个岗位9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78年。2013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由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工贸学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合并组建成立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服务对兵团的定位要求,2020年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址第二师铁门关市。

学院占地面积13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6个专业大类46个专业。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天山英才教学名师1人,新疆工匠4人,西部技能之星2人。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连续承办九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首批试点院校。2023年,获批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成功申报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二、引进原则和方法

1.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采取“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学历不作职称要求;

(九)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

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引进待遇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按照《关于印发〈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兴新职院党发〔2023〕27号)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六、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btc.edu.cn)为此次引进工作发布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七、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持续引进。

2.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

3.将在收到邮件当日内予以回复。有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来校考察,入职后可凭报销凭证报销前期来校考察的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4.报考人员将以下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825966033@qq.com(命名格式为高层次+专业+姓名):

(1)报名表word版(见附件2)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自大专起各阶段)、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需提交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在提交报名资料3日内,学院将予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试讲)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日内组织面试(试讲)。

(四)体检

面试(试讲)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引进。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引进资格。

(六)公示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结合引进人员的面试(试讲)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引进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线索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监督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九、招聘有关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4.本《公告》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原标题: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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