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垣曲县人社局积极开发就业岗位,根据工作安排,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对象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2020年至今)5.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3.具有本县户籍,持《就业创业登记证》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
四、资格认定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2份):1.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3.《就业创业登记证》(失业状态);4.一寸红底照片3张;5.个人承诺书;6.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1)“4050”人员:需提供招工表复印件、下岗失业证明;(2)“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县级民政部门低保证明和领取低保的银行流水单复印件、失业一年以上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和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农村户口:助学贷款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城镇户口:零就业家庭证明、承诺书、所有家庭成员失业证明材料(《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二)1.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7月31日2.地点:垣曲县人社局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人社局五楼519办公室)3.联系电话:0359-6087268
五、报名登记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2.时间:2024年5月27日—2024年7月31日3.地点:垣曲县人社局二楼大厅南边
六、岗位待遇
1.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不得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2.用人单位要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垣曲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目前标准为178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其缴纳相关保险,其中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3.由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监管工作,并按月向人社部门提供申报岗位补贴的资料,申请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