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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4-07-23 17:29:02

根据《宜昌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宜昌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经《公告》规定程序,体检、考察人员从通过职业技能测试和资格复审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和加分项相加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宜昌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集中进行。

(一)体检报到时间和地点

体检定于2024年7月25日(星期四)进行。体检对象须于当天上午7:50前到宜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伍家岗营业部(沿江大道218号江山多娇6号楼)旁集合,统一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二)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对象应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参加体检,携带资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4.体检对象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应当空腹,请在前一天晚上20:00以后禁食。体检前两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或饮酒。女性受检者如在月经期,请在血、尿抽样处告知工作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 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费用530元左右,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

7.体检对象应当遵守医院工作秩序,服从体检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医院吵闹、喧哗。

8.坚决禁止体检舞弊行为。对于体检中冒名顶替和调换体检样本、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者其他舞弊情形的,按公务员考试作弊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考察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2.考察主体: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规守纪、学习和工作表现、身体心理健康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

4.考察方式:主要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档案审核等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考察内容和要求,认真撰写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有关内容可参考附件2)。

5.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向工作单位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考生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x

附件1:《宜昌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xlsx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