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人社发〔2022〕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李荷香等6人(具体见附件)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聘李荷香等6人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8月1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就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12317(0856—3221139)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2024年7月乡村公益性岗位新增上岗人员公示名单 (第二批).xlsx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