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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县级政府统计机构面向优秀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来源:广西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23 18:28:41

根据《2024年玉林市县级政府统计机构面向优秀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研究,定于近期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体检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参加体检。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由各招聘单位结合实际组织,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1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和招聘资格处理,不再另行组织体检。

(三)体检费用

由体检医院按规定收取,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考生因需要进一步检查、复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医院按规定另行收取。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由县(市、区)负责组织。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已经怀孕或疑似怀孕的考生,应在体检前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孕检,经确认怀孕后,延缓所有项目体检。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递补人员,不再发布递补公告。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方能进行考察,考察安排在7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含优秀认定条件)复审。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考察期间就考察事宜与考生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如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化,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市统计局联系。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聘用人选。空缺岗位可按考生笔试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联系电话:0775-2825472

附件:1.2024年玉林市县级政府统计机构面向优秀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9人).xls

2.体检考生须知.docx

玉林市统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