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及人数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卫生监督所)后勤保障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保障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电力、电气专业,熟悉后勤保障事务工作,持有C1及以上驾驶资格证,有五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四)40周岁以下,男性优先;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7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卫生监督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填写完毕的《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卫生监督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白底彩照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可到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或通过桂警通办APP申请并打印)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根据得分高低,择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岗位报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着重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六)聘用。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
(七)待遇。受聘人员占用招聘单位编外聘用指标,实行编外劳动合同管理。聘用待遇比照现有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待遇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由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卫生监督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8--2110910
联系地址: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303办公室(金城江区金城东路4号,城东加油站对面)
附件: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池市卫生监督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