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024年度公开引进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博士)资格复审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7月26日-7月28日8:20-16:4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行政楼803室(安徽省合肥市翡翠路900号)。
三、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参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
1.基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打印并本人手写签名),其中个人简历,须包括本人从本科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3)本硕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拓展材料(如有则提供)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
(2)主要科研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及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获选文件等材料。
(3)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期刊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等);主要代表性论著和由专业机构出具的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等;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等);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等)。
四、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高层次人才(博士)引进资格复审工作,自通知发布之日启动,没有收到资格复审通知的报考人员,学院不再一一通知,敬请谅解。
2.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材料不齐全或所提供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学院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5.为保证资格复审及其他后续工作顺利开展,请考生确保手机通讯工具畅通,便于及时联系。
联系人:吕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65811。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3日